莆田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“降分录取”考生登记表
姓 名
性别
出生年月
籍贯
学号
身份证号 码
家庭住址
烈士子女记载栏
经核实考生 父(母) 于______年_____月被 部门追认为烈士,证件号码 。
经办人(签名):
县(区)招办(盖章)
年 月 日
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记载栏
经核实考生 父(母) 于______年_____月被 部门确认为因公牺牲,证件号码 。
残疾军人(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现役军人)记载栏
经核实,考生 父(母) 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(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现役军人),证件号码 。
填 表
说 明
1、凡属符合 “降分录取”对象的考生均应填写本表。
2、考生属于何种“降分录取”对象,由学校如实填写,并由县区中招办指定人员查核相应证明原件。
3、本表应于6月15日前由考生亲自交报考所在县区中招办审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
区 学校 报名号